大秀场

香文化----沉香在日本

[复制链接]
0
回复
36856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匿名  发表于 2016-12-28 13:01:45 |倒序浏览 | 取消回复通知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沉香之家。 立即注册  已有账号?点击登录   关闭
根据日本书纪记载,日本沉香的传入可追溯至古天皇三年(公历595年), 一只长2。5公尺的大木块由海上漂流至淡路岛。由于其特有的香气,当地领主将此木块进献于朝廷。之后,在博学的圣德太子鉴定之下,确定为沉香。此为沉香传入日本的起源。
   “中国香道”将以下3篇均是日本有关沉香的历史传闻。第一篇是关于日本最著名的沉香; 第二、 三篇是有关古代日本贵族对沉香的热爱。

    1、日本最大的沉香- 兰奢待
现今日本所保有最大的沉香名曰”兰奢待”,由奈良-东大寺正仓院所保存。正仓院为东大寺附属的藏宝库,主要收藏了圣武天皇生前所收集的宝物,为现今收藏日本奈良时代重要文物的代表。
    兰奢待长1.5-1.6 公尺,最宽处的直径为37.8公分,重量为11.6 公斤。天平胜宝八年(公历756年),光明皇太后进奉给东大寺时兰奢待的重量为13公斤。历代天皇与将军们取下部分小块用来供做自己使用或赏赐有功的臣 子。据记载,足利义政、织田信长与明治天皇均使用过。
    根据研究2,于天正二年之前(公历1614年),这块沉香的名称一直记录为黄熟香。根据本草纲目的沉香分类方法3,黄熟香属沉香等级中不沉水的一级,因其树脂含量较低,只能用来焚烧,不能下药。

    2、德川家康的伽楠香
    江户幕府的创建人德川家康对收集沉香有极大的嗜好。于庆长11年(公历1606年),为了收集沉香中的上品奇楠香(今名伽楠香, 在日本又称伽罗),德川家康曾写信给当时东南亚诸国国王请求获得奇楠香。其中一封写给占城王国(今越南) 国王的信中提到,现今在日本获得中低等沉香不甚困难,但要获得沉香中最上等的奇楠香却非常困难,故希望能够得到占城王国国王的帮忙。
    德川家康的请求似乎得到了响应。据记载,他共遗留了约27贯的伽楠香与50贯的沉香。(1贯相当于3。75公斤)

    3、著名伽罗 [白菊]与两个武士的殉亡
    曾经是江户幕府时代的地方领主之一的细川家,至今仍保有一块由后水尾天皇所命名的沉香(或许是伽楠香),名曰白菊。细川家在获得这块沈香的过程中,有两个武士因此而丧生。
    宽永元年(公历1624年),细川忠兴派遣家臣兴津弥五右卫门与横田清兵卫前往长崎购买一块由中国传入的沉香。此时仙台的伊达家也加入了购买行列,在激烈的竞争下,这块沉香的价格持续攀升。
    横田清兵卫认为价格已超出合理的范围,故向兴津弥五右卫门提出放弃购买的想法。兴津弥五右卫门则认为必须惯彻主人的命令,在激烈的争执下横田清兵卫为弥五右卫门所杀。
    兴津弥五右卫门在之后的价格竞争中胜利,买到了这块沉香。 他在向细川忠兴报告了整件事情的经过后,提出了切腹自杀的意愿。然而细川忠兴认为兴津弥五右卫门尽忠于主人的命令,故称许了兴津弥五右卫门一番。最后,兴津弥五右卫门还是因为杀死同僚的罪恶感而自杀。

   批注
1. 据信日本沉香的传入远早于公历595年,虽然没有确切的根据,最早可能是由中国吴国传入的。另有一说是真言宗的开祖弘法大师,由中国携带回国。根据日本书 记,日本佛教的传入可追溯至公历53年,由此沉香在古代佛教仪式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故圣德太子对于沉香的知识也极有可能由从佛教得来的。
2.药师院实佑记 (公历1614年)
3.根据本草纲目的沉香分类方法等分三级。沉于水者称为沈水(香),半沉半浮者为栈香,不沉者为黄熟香。

-----------------------------------------------------------
您好!感谢关注“阅香堂沉香文化”!


公众微信号:bjyxt466948    官方网址:bjyxt.net

如果您觉得该内容您朋友可能会喜欢,建议点击右上角图标分享给他们;点击右上角查看公众账号或复制bjyxt466948搜索查找,即可关注此号。



阅香堂,发端于沉香,承袭文脉之道统,从创建伊始,乘承“真心做人、正气做香”,坚持原产地采香,100%真货正品的经营原则,走精品路线,在推广香道的同时,传播香文化,原创具有设计感的尚雅文玩,具有收藏价值的艺术品。通过创意本身,传承并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普及优雅香,使都市现代人的生活过得更舒适、更健康的创新理念。

北京阅香堂工艺品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西店1102号国粹苑D103
网址:http://bjyxt.net/
电话:010-87703550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466948


楼主热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使用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找客服

回顶部